本文转自:兰州日报
开学在即,为防控疫情、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兰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开学返校饮食安全提示,提醒学校、师生和家长,提高食品安全意识,维护好师生的饮食安全。
开学前,学校要对食堂全面自查自纠
严格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对学校食堂的从业人员,要认真调查开学前行程,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实施登记、就医、隔离、报告等措施,确保从业人员无疫病感染可能。
严格清洁消毒。对食堂后厨和就餐场所及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堂的防鼠防蝇防虫防尘管理,保持空气畅通。备齐洗手液、消毒水、酒精等消杀用品。
加强食品原料管理。对上学期留存的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清理,及时清除、销毁超过保质期或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
开学后,学校要重视食堂食品安全
严格食材查验和使用。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禁止采购使用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肉及其制品。食品应按照标注的贮存条件分类分区存放,避免交叉污染。食品原料应洗净后使用。禽蛋使用前应清洗外壳。
严格烧熟煮透。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加工操作,确保热食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严格做到生、熟食物相分离,防止食物的交叉污染。不得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严格备餐管理。对备餐区、分餐区的台面、地面、空气等进行定时充足消毒,减少提前上菜时间,做好饭菜遮罩,确保不产生交叉污染,食品不超时食用。
严格留样管理。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并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不少于125g。
优化用餐方式。供餐可采取错时错峰、送餐到班、分散用餐等方式,避免人群聚集用餐。用餐人员保持一定距离,用餐时相互间尽量不交谈,回避交叉感染风险。
外购餐食的,学校要建立校外供餐管理制度
签订供餐合同。对没有条件设置食堂的学校,应以招标方式选择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签订供餐合同(协议),并向师生家长公开有关信息。
外观查验和必要检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每餐次订购的食品进行现场验收和温度抽查,主要检查加工及送达时间、保存条件、中心温度等,并做详细记录。
注重食育,学生要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
学生要合理饮食。不吃腐败变质的食物,不吃生冷食物,不喝生水,不光顾路边摊,少吃油炸、烧烤食物。不暴饮暴食,不食用不熟悉的食物。讲究个人卫生,饭前饭后要洗手。
学校应积极推动“爱惜粮食”、“光盘行动”等文明理念进入校园,培养学生养成爱惜粮食的生活方式,要深入推进文明餐桌、公筷公勺等文明用餐方式,培养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就餐习惯。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丽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