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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

信息来源:zgysw.com   时间: 2022-07-24  浏览次数:3

#湖北加油武汉挺住# 【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通告】#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为贯彻落实荆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6号)要求,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从事无接触式餐饮服务单位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餐饮服务单位开业前必须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营业期间疫情防控制度,对从业人员健康进行全面排查,持“绿码”上岗,每天监测体温。后厨操作时应全程带口罩。

3.严格落实方式,鼓励采用扫码订餐、网上订餐等方式点餐送餐。消费者自取订餐时应佩戴口罩,保持安全间隔距离。集中用餐配送单位对分餐、送餐、取餐要采取物理隔离防护,人员不得相互聚集。

4.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餐饮具、取餐场所、后厨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对经营场所每天全面消毒2次以上。

5.餐饮服务单位要开展春节存货及食品原料全面清理,禁止使用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的食品及原料。要认真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经营野生动物,圈养及宰杀活禽,不得采购未经检疫合格的畜禽肉及制品。

6.餐饮服务单位、配送单位必须做明码示价。各类购物微信群主(团长)不得向消费者收取任何费用。

7.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堂食类餐饮(人员集中用餐)经营活动。

8.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消费者发现食品安全及价格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原状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荆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荆州市商务局

2020年3月12日

关于荆州市中心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接触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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